恒泰利公司关于禁止倒卖兴油小区住宅楼购房号的声明
兴油小区购房户:
恒泰利公司下属企业盘锦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年度在兴油小区开发7栋住宅楼,为回报油田对我公司的支持,全部以较优惠的价格向油田职工出售,目前已预售完毕。针对近期发现的个别倒卖购房号现象,恒泰利公司声明如下:
购房户以预交款登记姓名为准,如发现交纳余款与预交款登记姓名不符,恒泰利公司将不予出具购房发票,不予提供其它办理产权相关手续。望互相转告,以免产生纠纷或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声明
辽宁辽河油田恒泰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0日